家用汽车:6个月/5000公里(两者以先到达为准)
营运车:3年/100,000公里(两者以先到达为准)
营运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途车辆:出租营运、汽车租赁、汽车驾校、驾驶陪练服务、长短途客货运输等以运营为目的的车辆。
特殊类型车辆:依据用户与北京汽车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特殊类型车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产品。
注1:质量保证期以用户在北京汽车特约经销店处的购车日期(以购车发票为准)开始计算。如无法确认有效购车日期,以车辆完成生产之日开始计算。
注2:由于里程表失效或损坏而未及时修复,造成无法确认行驶里程的,从购车之日算起,每天按100公里计算,累计出行驶里程;如有质量保证服务记录,从修理之日算起,每天按100公里计算,累计出行驶里程;如已更换里程表,应与前表里程数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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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整车退换保证期(三包有效期):24个月/50000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适用对象:家用汽车产品,即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序号 |
种类范围 |
保证期 |
1-A类 |
空气滤清器 |
5000公里/6个月 |
2-A类 |
空调滤清器 |
5000公里/6个月 |
3-A类 |
机油滤清器 |
5000公里/6个月 |
4-A类 |
燃油滤清器 |
5000公里/6个月 |
5-A类 |
火花塞 |
5000公里/6个月 |
6-A类 |
制动摩擦片 |
5000公里/6个月 |
7-A类 |
离合器片 |
5000公里/6个月 |
8-A类 |
轮胎 |
5000公里/6个月 |
9-A类 |
灯泡 |
5000公里/6个月 |
10-A类 |
雨刮片 |
5000公里/6个月 |
11-A类 |
保险丝及普通继电器(不含集成控制单元) |
5000公里/6个月 |
12-B类 |
蓄电池 |
12个月 |
13-B类 |
遥控器电池 |
12个月 |
注1:B类损耗性零配件仅适用于家用汽车产品,非家用汽车产品的损耗性零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依据用户与北京汽车的约定执行。
注2:根据行业惯例,轮胎的质量保证服务由轮胎供应商执行。
注3:以上信息中国家政策如有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